【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景区上线“先游后付”系统 “信用游”创新文旅消费******
“信用游”创新文旅消费
拓兆兵
近日,安徽黄山等景区先后上线“先游后付”系统,游客可以0元预订景区门票、索道票,先游后付、不用不付,预订后刷身份证就可以进景区。此举受到了游客欢迎,被称之为“信用游”。
2021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和支持文旅企业探索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向信用状况良好的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先游后付”以及减免押金等便捷消费服务,形成促进信用消费的相关政策。从相关风景区试点情况看,“信用游”值得大力提倡。
此举有利于构建快捷便利的旅游方式。在现代社会,人们生活节奏加快,旅游时也都希望能够“快旅慢游”,即旅游手续简便,将时间主要用在深度旅游体验上。景区上线“先游后付”系统,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功能化金融业态为其服务体系数字赋能,游客只需点点手机即可完成购票、订酒店等,而且行程的安排更加灵活,能实现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如果修改或者取消行程,省掉了付款、退款等环节,退房的时间也大为缩短,游客游得轻松舒心。
此举有利于带动“全域旅游”大文旅产业发展。先旅游、后付款是旅游业的一种创新,试图破解目前游客、旅行社、目的地间的信任危机,使游客有了更多主动权,从而倒逼景区和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旅游联盟等平台,“信用游”通过“信用赋能”可有机统筹整合文、旅、商等服务体系,并统筹整合某个地区甚至一个省的旅游资源,有利于形成“全域旅游”模式。据了解,目前“大黄山”区域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和黄山市的景区、酒店、文创商品等商家已签约入驻“黄山旅游官方平台”。
此举有利于信用社会建设。“人无信不立”,信用是无价之宝,建设信用社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一环。因而,众多行业都在大力推行信用建设。这其中,文旅业涉及千家万户,面广人多,是便于培养公民信用意识的最佳行业之一。通过发展“信用游”,不但有利于推动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也易于营造“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
当前,文旅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因此,各地要聚焦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新期待,加快推进文旅体制改革探索,加大数字赋能、信用赋能力度,推进理念融合、产业融合、服务融合,进一步创新文旅消费模式,培育新型业态,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提质升级。